台湾卸任领导人马英九在民众衣服上题字,留下“尽忠报国”四字,有人大赞马英九的幽默,也有人质疑他是不是笔误,到底是“精忠报国”,还是“尽忠报国”?
广为流传的岳母刺字的故事,淋漓尽致地表现了慈母送儿子上战场之前的不舍之心和悲壮之情,更体现了岳母姚氏舍弃小家而为大家的家国情怀。然而抗金英雄岳飞背上所刺的究竟是“尽忠报国”,还是“精忠报国”?
这个绘声绘色的故事源自清人钱彩的历史评书演义《说岳全传》。该书第二十二回“结义盟王佐假名
刺精忠岳母训子”,记录了岳母姚氏给岳飞背后刺字“精忠报国”四字。钱彩描述说,岳飞“就将衣服脱下半边,安人取笔,先在岳飞背上正脊之中写了‘精忠报国’四字,然后将绣花针拿在手中,在他背上一刺,只见岳飞的肉一耸,安人道:‘我儿痛么?’岳飞道:‘母亲刺也不曾刺,怎么问孩儿痛不痛?’安人流泪道:‘我儿!你恐怕做娘的手软,故说不痛。’就咬着牙根而刺。刺完,将醋墨涂上了,便永远不褪色的了”。如此详细的描写定然给人以真实之感,但钱彩的描写只是文学想象,并非真实的历史记录。
事实上,岳飞背上所刺的字应该为“尽忠报国”四字。这一史实最早见于《宋史·何铸传》和《宋史·岳飞传》。《宋史·何铸传》记载:“逮飞系大理狱,先命铸鞫之。铸引飞至庭,诘其反状,飞袒而示之背,背有旧涅‘尽忠报国’四个大字,深入肤理。既而阅实俱无验,铸察其冤。白之桧,桧不悦曰:‘此上意也。’铸曰:‘铸岂区区为一岳飞者,强敌未灭,无故戮一大将,失士卒心,非社稷之长计。’”岳飞被捕后由何铸审问,在审问过程中,岳飞脱掉衣服把背上的刺字让何铸察看,表明自己报效国家和君主的坚定立场。“尽忠报国”四个大字深入皮肤,这表明岳飞背上的刺字已是年深月久。何铸见了以后也很感慨,深深被岳飞感动,因此专门跟秦桧阐述岳飞的冤案。他对秦桧说,兵戈未息,却无缘无故地自杀诛杀有功的大将岳飞,大帅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宋史·岳飞传》记得较简略:“飞裂裳以背示铸,有‘尽忠报国’四大字,深入肤理”。这两段史料明确表明了岳飞背上刺的字是“尽忠报国”,却没有说明关于刺字的具体情况。
钱彩的《说岳全传》确实较正统的史籍记载更详细,也更有民间影响力,这得归功于评书的形式。然而,《说岳全传》毕竟不是正史。钱彩对岳母刺字的描写,让很多人将岳飞背后的刺字认定为“精忠报国”。显而易见,这四个字应该不是岳母姚氏亲手所刺,而是岳母或岳飞请人刺上去的。原因在于,一是岳母系河南汤阴的一个普通农家妇女,其识字的可能性很低;二是宋代刺字、黥面是技术要求极高的手艺,不经过长时间的训练绝对难以掌握,而岳母几乎不可能有机会学习这样复杂的技术。
“精忠”一词源于岳飞之孙岳珂所编《鄂王行实编年》,绍兴三年(1133)九月,岳飞因剿寇有功,高宗“赐宸翰于旗上,曰‘精忠岳飞’,令先师行之次建之”。岳飞在率领所部剿灭吉州、虔州的民变叛乱以后,于临安朝见宋高宗。鉴于岳飞从建炎年间开始收复建康,到绍兴年间南征北讨,剿灭了吉州地区的民变,此次朝见中宋高宗亲自书写墨宝“精忠岳飞”四字赐给岳飞,以示皇恩浩荡及其对岳飞军功的肯定和表彰。由于四个大字是宋高宗亲笔所写,且还允许将此其书于锦旗之上,并被制成一面大旗,作为岳飞此后行军作战的行军大旗,成为岳家军的主要标志,后人因此而有“飞白精忠早赐旗”的诗句。《宋史·岳飞传》也有类似记载:岳飞于绍兴三年秋“入见,帝手书‘精忠岳飞’字,制旗以赐之”。
“精忠”是对岳飞赤胆忠心的极高评价,这也就是后人称赞岳飞“精忠报国”的出处。由于岳飞曾获此殊荣,故而后世写他的小说、戏曲便常以精忠为名:唱词如《精忠八角鼓》,戏剧如《精忠记》,小说如《精忠全传》等等不胜枚举。也正是由于这些作品的流传,精忠与尽忠才渐渐被后人混为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