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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彪悍!“大宋第一古惑仔”辛弃疾

www.creaders.net | 2017-10-11 16:04:48  历史的囚徒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

  ——题记

  这个世界从来不缺牛人,但在两宋交替之际,他们的出现显得有些密集。

  公元1140年,爷爷辈的苏东坡已逝去40年,李清照阿姨正在杭州苦熬晚年,粉丝们还在朋友圈争论——苏东坡、李清照、柳永,到底谁是第一词人。

  此时,又一位巨星划破天际,降临齐鲁。

  和苏东坡、李清照一样,他将会是个大词人。

  不一样的是,涉世之初,他是一个仗剑走天涯的侠客。

  他热血、暖心,堪称“大宋第一古惑仔”。

  他的名字叫辛弃疾。

  1、

  惨淡月光下,一个少年,正在追一个和尚。

  少年不是在追求和尚的感情,是在追他的命。

  一追就是两天整。

  那是公元1162年,济南郊区。

  两个人的坐骑,都累吐了,第三天,终于追上了。

  要问少年为什么追和尚那么凶,因为那个叫义端的和尚偷了一样东西,那东西非同小可,是抗金义军的印信。

  义端准备拿去献给他的金主,而这个少年正是当时保管印信的辛弃疾。

  竟然敢偷印信,我追,我追,我追追追。

  眼见已无路可逃,义端回头,提刀欲作最后的挣扎。

  少年一个侧翻,剑光同时闪过,和尚人头落地。

  果然是一个冷血剑客,快得匪夷所思。

  少年叹息了一下,擦干净剑上的血,在义军微信群“爱金条,恨金狗”里发了二个字:搞定。

  这个时候,他还没有过21岁生日。

  他是一个年轻的带头大哥,几个月前,他带着2000个兄弟投奔老乡、义军领袖耿京。

  最初吸引老耿的,是辛弃疾的文学才华,于是任命他为机要秘书(掌书记,从八品)。

  辛弃疾出生的时候,他的家乡早被金国占领,是敌占区。

  尽管宋廷孱弱无能,人民却英勇不屈。

  宋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金主完颜亮大举南侵,想毕其功于一役,彻底终结南宋的小命。

  乌泱乌泱的金兵,就象一支北方射来的毒箭(以黄河为弦),直插南方。

  由于战线拉得太长,越是往南,金对宋的攻击力越弱。

  后方沦陷区经常起火——宋人又不堪压榨,奋起造反者,这里一群,那里一堆。

  血气方刚的辛弃疾是其中的杰出代表,从小他苦练剑术,熟读兵书,凡是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日后这是个优秀军人。

  ……

  当义端的头颅被扔到耿京面前的时候,义军的阵营发出了震耳欲聋的欢呼。

  “带我装逼带我飞”,一些娃娃兵狂喊。

  “年轻的老司机,”耿京的评价,言简意赅。

  一个古惑仔,就应该热血澎湃。

  2、

  辛弃疾是一个寡言少语的人,但关键时刻冷静果断。

  几乎在义端事件发生的同时,金人内部矛盾爆发,一把手完颜亮在前线被部下干掉,金军开始向北撤退。

  辛弃疾很有政治远见,一次喝酒撸串,他向耿京建议,主动与临安当局联系,利用这个机会光复中原。

  “此主意甚好,这个任务就交给你了!”耿京端起酒杯说。

  他越来越喜欢这个小老乡了。

  事不宜迟,辛弃疾和战友贾瑞立即收拾行李,火速赶往南宋都城临安。

  一切都很顺利。

  但是在回程的时候,义军队伍里出了大事——耿京在海州(今连云港)被叛将张安国杀害。

  革命总是很复杂危险,有起义的人,必有不义之人。

  一代叛徒张安国认为,识时务者为俊杰,金国退却,只是暂时的,而征服南宋,却是永久的。

  他还认为,大哥,就是用来出卖的。

  于是他跟几个同伙,趁耿京在大帐睡觉的时候,将其乱刀砍死(三国名将张飞也是这么惨死的),一时义军内部人心涣散。

  由于情况不明,很多人认为,辛弃疾应该先躲起来,然后再图大事。

  但辛弃疾满肚子气,欲除张贼而后快。他质问道:

  “躲起来,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我们现在就去干掉那个叛徒!”

  就这样,他率领50名骑兵夜袭金营,于数万敌人中,活捉了叛徒张安国,并连夜狂奔千里,将其押解到临安正法。

  这样的英勇和果断,在历史上也只有关羽、赵云等名将做得到。

  怎么样,我辛弃疾,照样可以做到!

  那段痛快杀敌的时光,是辛弃疾一生回忆的重点。

  后来他在《鹧鸪天》中写道,“壮岁旌旗涌万夫,锦襜突骑渡江初。燕兵夜娖银胡騄,汉箭朝飞金仆姑”。

  每次读之,凛然杀气,喷薄欲出。

  800多年后,我要再为他打一次call,厉害了我的哥!

  一个古惑仔,就应该有万千气概。

  3、

  对于辛弃疾的出现,宋高宗赵构却并未表现出惊喜,甚至还有些担忧。

  他任命这个年轻人为江阴签判,这个职位相当于市委书记兼军分区司令员,的秘书。

  从此辛弃疾成了南宋的一名公务员,文职的。

  他觉得自己终于能报效国家,抵御外敌,开始五加二、白加黑地干活,可是他错了。

  23岁,那是他噩梦的开始。

  南宋官场是一个只懂享乐、不思进取的大染缸,上上下下讨厌暴力,流行不抵抗主义。

  有理想有抱负的干部根本没有出路,主战派更要靠边站。

  他似乎遇到了假朝廷,从1181年到1207年,他被开玩笑一般、频繁调任多达37次。

  在福建、浙江、江苏等一些地方的为官生涯,往往时间不长就以罢官收场。

  总之,朝廷怕他,烦他,不想让他好好工作。

  幸亏还有很多人跟他志同道合,担忧着这个国家的未来,希望拯救世道人心。

  公元1175年六月,首届中国哲学高峰论坛在江西上饶铅山县的鹅湖寺隆重举行(史称“鹅湖之会”),参会人员都是大咖,除理学大师朱熹之外,还有著名学者吕祖谦、陆九龄、陆九渊等。

  论坛结束后,鹅湖寺一带马上成了大宋著名的文化旅游目的地,“鹅湖寺的鹅”长期霸占旅游文化类公号第一名,发表的文章,篇篇都是百万加。

  辛弃疾常常一个人骑马去寻古觅幽,一呆就是好几天。

  1188年秋天,辛弃疾的好朋友陈亮建了一个名为“统一大业”的微信群,成员除了辛、陈,还有朱熹。

  他们约好当年冬天一聚。

  但这种会面总是不容易的。

  据历史记载,那天冬天特别寒冷,很多人都冻成了狗。辛弃疾身染恶疾,无法下床,而朱熹也因档期排不开,未能前来赴会。

  “阿疾,我还是会来的,”陈亮在群里发言说。

  那个傍晚,雪后,残阳。

  辛弃疾在瓢泉扶栏远眺,一眼看见驿道上骑着大红马飞奔而来的陈亮,顿时虎躯一震。

  两人久别重逢,感慨万千,开始在村前石桥上对酌。

  想到山河破碎和当下绵软的朝政,他们内心几乎崩溃。

  回到书房,他马上写了一首新词:《贺新郎·同父见和,再用韵答之》,“……男儿到死心如铁,看试手,补天裂”。

  没人理解他的苦闷,一次酒后,他曾路过一片松林,觉得松树在故意阻挡他抗金,于是拨剑便砍。

  一个古惑仔,他的雄心永远都在。

辛弃疾唯一传世书法作品:去国帖(局部)

  4、

  淳熙八年(公元1182年),一股邪恶的风暴朝前战斗英雄辛弃疾刮来。

  那年冬天,辛弃疾由江西安抚使改任浙西提刑,还没走马上任,就遭到监察御史王蔺的弹劾。

  王蔺控告辛弃疾,“用钱如泥沙,杀人如草芥”,意思是他的军人作风太粗鲁,用钱不节俭,杀人很随意,这样的人,怎么能用?

  朝廷果然明察秋毫,马上更改任命——辛弃疾被撤销一切职务。

  虽然为官断断续续,但那些年,辛弃疾一直在坚持他的执政理念:对属下严苛,对百姓宽厚。

  他对百姓有特别深厚的感情,觉得在相对和平的时期,应该努力让群众休养生息,安居乐业。

  由于他的武将经历,朝廷曾派他平定南方的茶商叛乱,平叛结束后,他连夜给宋孝宗写了一封信。

  他控诉说,“田野之民,郡以聚敛害之,县以科率害之……而又盗贼以剽杀攘夺害之。不去为盗,将安之呼?”

  这段话的大意是,基层老百姓饱受压榨,不当盗贼,他们又怎么能活得下去呢?

  他向朝廷建议:严格管束各级领导干部,给老百姓更多的生存空间,让他们生活得有尊严。

  他对手下的官吏非常严格,动辄追究法律责任。(历威严,轻以文法绳下,官吏惴栗)

  相比之下,他对百姓极尽仁厚关怀。

  在福建做提点刑狱时,辛弃疾给犯人判罪,第一原则就是“宽厚”,这在福建几乎到了家喻户晓的地步。(比居外台,谳议从厚,闽人户知之)。

  有一次他还亲自复审某县60多名囚犯,释放了其中50多人。

  南宋官场一向崇尚庸碌保守,辛弃疾的作派与体制产生了剧烈的冲突。

  然而,有什么不可以?

  一个古惑仔,就应该对百姓有炽热的爱。

  5、

  南归之后,辛弃疾再也没有机会奔赴彊场,为国尽忠。

  既然英雄没有用武之地,他被迫将手中的利剑换成了软笔。

  英雄情结一直在他心中熊熊燃烧,让他不能自己。

  不管在何处为官,他都不停地给朝廷上书,在各种微信群唠叨收复中原那些事儿。

  他也一直在准备上前线,在当湖南安抚使的时候,尽管这个职务跟军队一点沾不上边,他还是创办了2500人的“飞虎军”,当他披上铠甲,似乎又回到了热血的少年时代。

  事实上,随着光阴飞逝,他已不再年轻,白发众生。

  无奈郁闷之时,他开始写词。

  宋朝已经有了苏轼、柳永、李清照这三位巨咖,写词,纯属自寻死路。

  可是,勇武的辛弃疾,硬是在无路之处,砸开一条大道。

  就如后人对他的评价,“人中之杰,词中之龙”。

  他自由挥洒,大大扩展了词的题材范围。

  写壮志豪情,他有《破阵子》,“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身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诉报国无路,他有《水龙吟》,“楚天千里清秋,水随天去秋无际……落日楼头,断鸿声里,江南游子。把吴钩看了,栏杆拍遍,无人会,登临意。”

  记乡村情趣,他有《清平乐》,“茅檐低小,溪上青青草。醉里吴音相媚好,白发谁家翁媪?大儿锄豆溪东,中儿正织鸡笼。最喜小儿无赖,溪头卧剥莲蓬。”

  玩婉约沉郁,他有《青玉案》,“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总之,他一言不合就开写。

  写政治,写哲理,写朋友,写恋人,写田园,写民俗,写读书……只因为他深深地爱着这个世界。

  生活虐我千百遍,我仍待它如初恋。

  不管他手中拿的是剑还是笔,他永远在作战。

  一个古惑仔,就该永不言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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