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社会中童养媳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童养媳的生活也是非常悲惨的。童养媳没有过门的时候,在地主家就是干著奴僕的活,而且工作量非常大,地位还不如奴僕,每天晚上还要做一件事,让童养媳们很是难堪。
童养媳就是大户人家抱养穷人家的女儿为养女,等童养媳达到成婚年龄的时候,就嫁给自己的儿子。童养媳这种现象很早就有了,早在三国时期就有记载了,到明清时期童养媳制度达到了顶峰,童养媳制度进入了民间,这也为民间那些买不起奴僕的小地主提供了方便。
古代有很多走投无路的贫苦人家,为了能够活下去只能将自己的孩子送出去,只有长得好看的才能被选为童养媳。女性在古代的地位本就很低,更别说这种童养媳了,不仅要遵守《女则》和《女训》,更要遵守三纲五常,平时也不能出名,只能待在家里面。
虽说童养媳是比较被男方家里信任的,毕竟是从小养到大的,有感情,结婚之后也不需要彩礼了,所以很多人家都有童养媳。但童养媳的地位还是非常低的,基本就是和丫鬟差不多,而且就算结婚了也不是正室的位置,只是小妾,所以经常会受到正室的剥削和欺负,甚至还有夫君的虐待。
值得一提的是,童养媳到7、8岁的时候,就会被要求服侍自己未来的夫君洗澡,这对一个还没有发育完全的小女孩来说是很羞耻又尴尬的,但是却不得不做,只能硬著头皮,所以成为童养媳不管是对那时小女孩的身体还是精神,都会造成很严重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