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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后实行一夫一妻 那姨太太怎么处理?

www.creaders.net | 2021-10-09 22:41:06  娱乐新流派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妾,此字始见于商代甲骨文,古字形从辛(刑具),从女,本义是指有罪的女人,即女奴。《内则》也有记载:“聘则为妻,奔则为妾。”就是说三书六礼正经娶回来的就是正妻,私奔而来的就是妾,因此古时候的妾的地位很卑微,不仅仅是法律上不承认她们的地位,就连自己的生命也不能掌握在自己的手里,男人更是能轻易地将她们当做礼物送出去结交别人。

男人纳妾古已有之,夫妻俩琴瑟和鸣也不妨碍男人纳妾的传统,所以纳妾在大家的眼里是极为正常的事情,到了民国时期主张“一夫一妻”制度,但是就连提出这个制度的梁启超和康有为也没有以身作则,反而妻妾成群,因此民国的“一夫一妻”制度很少有人遵守,我们可以看见那些达官贵人在有了原配之后依然纳了好几房姨太太,民国时期有名的艺术家文学家虽然学习了西方的思想,但其实也还是没有改变自己的观念,一边娶了正妻,一边追逐着其他女子,美其名曰追求爱情。

那时候正逢乱世,人们吃不饱穿不暖,根本没有时间考虑什么法律法规,只要自己能活着,就是天大的幸运,而那些军阀大族,只顾着自己潇洒享乐,权力掌握在他们的手中,没有人监督,强抢民女都是时有发生的事,百姓们更不会对自身以外的事情评头论足,思维已经僵化,所以民国时期的“一夫一妻”制度根本实行不起来。

一直到了1949年新中国成立,需要改变封建时期的旧俗,于是1950年出台了《婚姻法》,明令禁止人们纳妾,执行一夫一妻制度,所以这时候内地才算是彻底废除了一夫一妻多妾制度。1950年后是不允许纳妾了,但是1950年以前纳的妾怎么办呢?国家根据现实情况又作出了调整:若是1950年之前就已经纳进家门的姨太太,妻子和姨太太之间没有提出离婚,他们的婚姻关系就是被承认的,若是妻子和姨太太不满意关系继续维持下去,则可以提出离婚。

意思就是说:正妻的地位一如既往,但是姨太太可以提出离婚,选择自己的去留,而男方和正妻不能做主赶走姨太太,除非姨太太自愿离开。这样的规定既让那些世家有了颜面,又给了姨太太同样的婚姻地位,所以说还是非常合理的,也让现代人很是羡慕,毕竟经常有人说喜欢古时候的三妻四妾,这样就能左拥右抱了,现在只能做做梦罢了。

但其实我们现在依然可以看见香港很多富商的几房夫人争夺遗产利益的新闻出现在媒体报纸上,比如说去年闹得轰轰烈烈的超模奚梦瑶给何鸿燊四太太的儿子何猷君生了个儿子,网友纷纷调侃说她的地位稳了。

是因为何鸿燊有四房太太,他的每房太太都在暗地里争夺财产,不只是何鸿燊,香港澳门还有很多富商都有姨太太,因为香港澳门被英国和葡萄牙分割出去建国之后没有马上收回来,两地还保留了很多旧社会的习俗,妻妾制度直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才正式废除,所以我们现在还可以看见姨太太们争夺房产的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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