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封建社会男尊女卑,很多有钱的大户人家都会有三妻四妾,纳妾在有钱人家是非常普通的一件事;不过,这些小妾地位并不高,只比那些奴僕好一点而已;然而虽然她们地位低下,但是这些小妾却有一项“特权”,这项特权就连正室的妻子都羡慕不已!
在看古装剧时,常看到有些小妾过得很风光,甚至还欺负元配夫人;但从古人所立下的规矩来看,远远不是我们所看到的那样简单,古代的小妾是不会被认为是妻子的,她们只是那些富人发泄兽慾或是传宗接代的工具而已,根本不配或是没有资格成为他们的妻子。
研究“妾”的由来,根据史料记载,“妾”在先秦时是指女奴,由于在奴隶制度下,男性主人往往和女奴发生性关係,甚至使女奴专属于男主人的性行为对象,于是妾的词义开始改变;因此,妾一开始的地位就跟女奴没两样。
虽然这些小妾无论是从社会地位还是个人待遇上,都远比正室的妻子差得多,但是她们却有一项连正室妻子都羡慕的特权,这个特权虽很难用上,可是一旦使用时,却可保全小妾的性命;这个特权就是当男主人因为犯下大罪,被官府诛三族的时候,这些小妾会被排除在外,她们不被认为是这个家中的族内人。
因为小妾一来不算男主人正式的妻子,也不会进入家中的族谱,所以从严格意义上来讲,不算家族中人;二来古代的小妾是可以随意买卖和更换的,其人身权利是不受保障的,这些女子不会对当朝的统治造成影响,也不会破坏社会秩序,反而会被当做一种商品来看待,所以也就没有必要杀掉她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