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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秦末风起云涌的反秦战争中,章邯之所以能在前线战无不胜,除了自身指挥能力出色与秦军战斗力强悍外,另外一个还得靠以李斯为首的大秦国家机器在后支持,章邯在外,李斯在内,这才是帝国的中流砥柱。
这支利箭就是赵高。赵高那颗因仇恨而变态的心,从来没有一刻忘记要颠覆嬴秦,但现在嬴秦有两根巨大的支柱李斯与章邯撑着,短时间似乎没有那么快倒塌。所以,赵高只有另择蹊径,先挖掉李斯这根支柱再说,至于章邯,没有李斯做他的保护伞,可以如对付蒙恬般轻松干掉。
身为赢秦的忠狗,你们不下地狱,谁下地狱!
然而李斯可没那么好对付,此人任丞相多年,朝内党羽无数,特别是以高官右丞相冯去疾、将军冯劫为首的冯氏家族,一直坚定的站在李斯一边,所以精通权谋的赵高设计了一个精密的陷阱,可置李斯于死地:
第一步,对李斯施压。
天下“盗贼”蜂起,作为丞相的李斯,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于是在赵高的蛊惑下,秦二世将一肚子怨气全部撒在了李斯头上,数次责骂他说:“君居三公之位,如何任听群盗横行至于如此?!”
李斯既惧且怨,盗贼蜂起是我一个人的错吗?你们就没份儿?大家伙惹出来的大祸,怎么能让我一个人来背黑锅?不行,我得把这颗危险的皮球踢出去,先解了禁区之危再说!
于是李斯在极度慌乱之下,下了一步超级臭棋,他上书向秦二世请行“督责”之术(注1),也就是用严刑峻法,使臣民人人自危,则不敢造反(“群臣百姓救过不及,何变之敢图”)?
但李斯并不知道,他这样做是饮鸩止渴,帝国这样做也是饮鸩止渴。结果,走到街上,半条街的路人都是穿着赭色囚服和剃光了鬓发的罪犯,一年审理判决的案件能有上千万,菜市场上,每天都堆积着因各种罪名被处死的人的尸体。这下可好,本来只是故六国之人反秦,现在连秦人都想要造反,而李斯仅剩的一些支持者,也对他失望透顶了,他的昏招不仅没能救到自己,反而加速了自己的灭亡。
第二步,控制秦二世。
第一步施压已经彻底打乱了李斯的阵脚,下一步就是争取控制秦二世,将君与臣隔离开来,以避免李斯一党对自己的反扑。
与李斯同为法家的赵高,很清楚法家制度的核心就是君主绝对专制,所以只要控制了皇帝,就等于控制了一切,而他作为秦二世的老师与近臣,对此拥有天然优势。
于是赵高又找了个机会对二世说:
“天子之所以贵者,因群臣但闻其声而不得见其面也。今陛下年少,一切政务未必皆能通晓。若日常坐朝,谴举有不当者,则见短于大臣,非所以示神明于天下也。陛下不如深拱禁中,臣与侍中学习法令之人,日侍左右,坐以待事。事至,得从容裁决,如此则大臣不敢妄奏,天下皆称为圣主矣!”
赵高这一招,不仅要孤立李斯,竟还要孤立皇帝了,这不是欺君罔上大逆不道是什么?然而小糊涂虫胡亥被赵高这么一忽悠,居然就信了,事实上,他每天面对着李斯等一干叽叽歪歪言语无味面目可憎的老臣,和一大堆枯燥无味的公文,还真是浑身不得劲!现在赵高肯主动替他分忧,他不禁对自己有一这么个不辞劳苦体仰上意的忠贤感到无比欣慰。
秦二世啊秦二世,你可真够二的。
于是君王从此不早朝,夜夜笙歌花天酒地,赵高趁势把持住了帝国政令上下传达的雄关险要,可谓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第三步:离间李斯与秦二世之间的关系。
如果说赵高与李斯打的是一场看不见硝烟的暗战,那么经过以上两个步骤,赵高已经彻底占住了战场之高地,李斯想要向上仰攻,谈何容易。所以李斯眼下,只能坐困关下,徒呼奈何?
然而赵高虽占尽地利,李斯不来攻,那也没辙。敌不动,如何抓住破绽破敌?于是赵高接下来又使了一计——诱敌。
一日,赵高亲造李斯之府,装出一副忧国忧民的样子,哭着说:
“关东群盗如毛,警信日至,主上偏多发人役,治阿房宫,聚狗马无用之物。臣屡次进谏,只因职位卑贱,言多不见听。呜呜呜,此国家存亡之际,君侯为丞相,位高责重,何以不谏?”
赵高话可信,母猪可上树,然而李斯再也不是秦始皇时期那个睿智的李斯了,他在权位不保的危境中彻底失去了清醒的头脑,明明是一个陷阱,还傻傻的跳了下去,感动的说道:“非我不愿进谏,实因主上深居宫中,连日不出视朝,叫我如何面奏?”
赵高一笑,这有何难?我替你寻摸着,只要主上一有空闲,我就立刻通知你去。
李斯听罢,感动万分,原来赵高这么忠心,那我这个丞相也不能觉悟太低啊。
结果,李斯三次在赵高的通风报信下进宫去见秦二世,却三次被挡在了门外。
原因很简单,李斯每次去见秦二世的时候,都不是“主上空闲之时”,而是秦二世与美女一度春风的关键时刻,你想,好事三次被扰,秦二世能见他吗?不但不见,还气坏了!
“吾平日无事之时甚多,丞相不来;吾游乐正酣,丞相辄来请事!岂丞相欺吾年少,故敢藐视我乎?!”
赵高心中暗笑一声,上前奏道:“夫沙丘之谋,丞相与焉。今陛下已立为帝,而丞相爵位不加,揣其意亦望裂地而王矣。陛下,丞相居心不轨,意图谋反,不可不防!”
秦二世大惊:“丞相竟有如此歹意?”
赵高道:“陛下莫忘了,丞相乃楚国上蔡人,反贼陈胜之上柱国蔡赐也是上蔡人,臣闻丞相之族与蔡赐之族有旧,故楚盗公行,过荥阳城,丞相之长子三川郡守李由竟守城数月而不肯击盗。臣又闻李由阴与群盗交通,常有文书往来,但不得实据,未敢奏闻。今丞相形态嚣张,屡犯龙颜,其反相已露,陛下不可不查!”
要说赵高的诬陷之语,虽是捕风捉影,但对于从小接受法术教育的秦二世来说,却非常具有蛊惑性。我们知道,法家的基本观点就是“性恶论”,从不相信君臣关系中有什么忠诚、信任可言,一切都只是赤裸裸的利益关系罢了,李斯的同学、法家宗师韩非子就说过:“人臣之于其君,非有骨肉之亲也,缚于势而不得不事也。”(《韩非子 备内》)又说:“臣之所以不弑其君者,党与不具也。”(《韩非子 扬权》)所以秦二世做皇帝的原则就是,宁可错杀一万,不可放过一个,李斯有没有谋反,查一查就知道了!于是秦二世一声令下:“赵高,汝速派使者出关去荥阳查访李由,若真有此事,朕当诛灭李氏三族!”
图:韩非子
就这样,李斯几次求见秦二世欲行劝谏,都被挡在了宫外,就连在外征战的儿子李由,也被莫名其妙的盖上一个通敌的屎盆子,后来他总算明白了,这一切都是赵高的诡计,他再不反击,只有死路一条。
于是他立刻上书弹劾赵高,道:“赵高擅作威福,权倾人主,阴有田常代齐之志。陛下不图,臣恐其必为变也。”
然而糊涂至极的胡亥,不但不相信,反下旨诘难起李斯来:“赵高为人清廉强干,洁行修善,平日尽忠事主,实心任职。如此之人,不可多得,朕实贤之,而君疑之,何也?”
李斯气的几乎说不出话来。赵高党同伐异,贪得无厌,私学之富,若田氏之于齐。他清廉?还洁行?晕死我了。
不管咋样,李斯的话,秦二世是一句都听不进去了,不但听不进去,而且一回头,就把李斯的话转告给了赵高,好似赵高反是他主子一般。
赵高说:“丞相心中所患者,独高一人而已。高若身死,丞相便为田常所为,更无顾忌。”
秦二世闻言大怒,心中已有了杀李斯之心。
李斯明白自己死期已近,但他不甘心,他还要垂死挣扎,于是邀同右丞相冯去疾,将军冯劫,联名上书,请罢修阿房宫,请减发四方徭役,并有隐斥赵高的语意。
——陛下呀陛下,今内有赵高乱政,外有群盗蜂起,章邯在东阿遭受重挫,陛下再不改弦易辙,帝国就要亡了!
二世不听,反而大怒,他最担心的就是李斯结党谋反,结果李斯还纠集了好几位重臣来逼宫,这是真的想造反啦!你李斯之前还上《行督责书》说皇帝就要纵情享乐,可现在却要停修朕的阿房宫,这叫朕如何快意的享乐?再说了,这修阿房宫可是先帝生前就定下的决策,你们想改先帝的章法,这是对不起先帝!平定不了盗贼,则是对不起我!你们如此无能,还活着干嘛?
完了,一切都完了。秦二世下令,冯去疾、李斯、冯劫玩忽职守,对关外平贼不利有着最大的领导责任,立刻免官下狱!李斯且与其子李由有谋反状,命收捕其宗族、宾客,所有审讯工作,由郎中令赵高全权处理。
这又是何道理?按照秦典律,这三个帝国重臣,即便有罪,也该交给有司审理才对,奈何交给一个掌管宫禁安全的郎中令来负责?看来秦虽以法治国,但皇帝在“法”里却拥有无任何力量可以制约的最大权威,结果让一切都朝着失控的方向发展。
于是,赵高严刑拷打三人,欲来个屈打成招。
冯去疾、冯劫二人,吃不住刑,遂相言“将相乃国之柱石,岂可见辱于刀笔胥吏。”奋而自尽。
李斯却不自尽,受辱也不自尽。总之无论如何,他也要抗争到最后一刻,他一死,赵高就要更加肆无忌惮了。
——我不能死,大秦不能没有我。为了大秦,我已害死了我的挚友韩非,又害死了我的弟子蒙恬,我再一死,章邯恐怕也无法全身而退,大秦就真的完了!
此时的李斯,身被酷刑,心被悔恨,痛苦到无以复加。想当年,自己手握权力之剑,剿杀天下豪雄,意气风发,策算无穷,自己这惊世大才,怎么就栽在了赵高这个阉人的手里?
怪谁呢?只能怪你自己!群臣都是你的后盾,公理也在你这边,但所有的群臣加上所有的公理,也比不过赵高手中的一个胡亥。这一切的因,早在你进入秦国主张君主权力至高无上的时候已经种下,再加上你患得患失,鼠目寸光,竟然拥立了一个糊涂至极且实际上被赵高所控制的昏主,你不死,谁死!秦不亡,谁亡!
李斯不肯死,非要去做那无谓的抗争,然而他的抗争,是那么的软弱无力。
第一步,假装认罪,先去掉皮肉之苦。
第二步,上书二世,言明自己对秦有大功,实无谋反之心。即使有小过,也可将功抵罪。
我们知道,李斯的文笔是很好的,就如他写给秦始皇的那篇《谏驱客书》,可谓千古雄文,句句至理,字字珠玑,一支笔造就了一个泱泱帝国。所以,李斯有绝对的信心,他穷尽才华写出的这篇辩罪书,定可拯救自己的命运,绝处逢生。
可惜,这一封上书,在上传到秦二世的手里之前,已经被赵高扔进了垃圾桶。
——“李斯囚徒也,安得上书!”
由此,赵高明白了,李斯虽然暂时诬服,将来二世遣人复讯,必定翻供。于是他派遣其宾客数人,假扮成御史、侍中及皇帝特使,假奉皇命轮流去审讯李斯,李斯果然翻供,坚持说自己无罪,所谓谋反,纯属子虚乌有。
赵高一声冷笑,好你个如奸似鬼的李斯,还想以退为进,妄图翻盘?哼,做梦,你可逃不出我赵高的手掌心。
于是赵高命令假御史们,使出尔等的十大酷刑,把李斯给我往死里整。
数日之内,李斯遭受了无以计数的酷刑,“榜掠千余”,被折磨的无复人形。于是李斯彻底绝望了,连“御史们”也如此对我,看来皇帝是铁了心要我死了,罢罢罢,招了吧,就受了这千古奇冤,为后世忠臣们做个“好榜样”!
赵高的诡计终于得逞,等到秦二世派了真正的御史来复审李斯,李斯想也没想就立刻认罪画押,再也不敢翻供了。
李斯与赵高的对决,就犹如穿鞋的对光脚的。李斯穿着鞋,赵高光着脚。
虽然都是法家,但穿鞋的狠不过光脚的。
虽然都是酷吏,但会做事的弄不过会整人的。
秦二世接到李斯的供词,长舒一口气,并说出了一句让人哭笑不得的台词:“若不是赵君,朕几为丞相所卖!”
李斯最后一线生机也没了,秦二世于是一拍板:李斯父子谋反罪名成立,罪当五刑,灭三族,腰斩于咸阳之市。
这一场荒诞而魔幻的法家对决终于宣告结束,赵高大获全胜,李斯被推入了万劫不复的历史深渊。
终于到了最后时刻,李斯与其族人被押解到咸阳街头,去接受他亲自制定的残酷刑法。
临刑之前,李斯回头对他二儿子说道:“吾欲与汝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说着,大哭不止,次子亦哭,族人无一不哭,围观百姓亦多有涕泣者。
帝国的创业者,曾经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千古名相李斯,在临死前的最后遗言,竟无一字豪言壮语,却憧憬起那普通人的平凡幸福。当真令人哀怜。
可如果你真让他一生平凡,那他还不如死了算了。
这就是李斯一生的矛盾之处。
他活得可太拧巴了。
午时三刻已到,监刑官至,先命将李斯刺字,次割鼻,再断左右足趾,然后割去生殖器,最后腰斩,这就是所谓的五刑。
当李斯身体上的零件被块块割去,当锋利的铡刀从他腰间一砍而下,一切似乎已经结束,然而 李斯仍然活着,并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已经不属于自己的下半身和爆出肚子的大肠小肠。李斯从来没有看过如此诡异的情景,这把他自己都吓着了,他挺着上半截身子,开始慌乱的满地爬行,在刑场上歪歪扭扭地拖出一道蛇形的血痕。
这场最后的生命之舞足足跳了近半个时辰,李斯终于谢幕倒地,只有满地的鲜血如泉水般咕嘟咕嘟的喷涌着,仿佛每一个细胞还在为自己可怜的主人呐喊冤屈。
随着李斯的倒下,李氏一门,男女老幼,凡三百余人,皆随着他死于铡刀之下,咸阳城内,一片腥风血雨。
李斯死后,赵高代替他晋升为丞相,称为中丞相,也就是可以随意进出禁中的丞相,掌握整个宫中与朝政大权,秦二世彻底被架空了。
但赵高之志不仅在此,他最终的目标是要灭亡嬴氏,自己当皇帝,或者关中王也可以。
然而他终究是个太监啊,太监当皇帝,未免有些惊世骇俗,所以赵高制定了一个十分精密的计划,分三步依次实现:
第一步:搞定群臣。
第二步:搞掉章邯。
第三步:杀掉胡亥。
第一步比较简单,一只鹿就可以搞定。
这个故事就是大名鼎鼎的“指鹿为马”了,赵高送了一匹鹿给秦二世,却非说它是一匹千里马。
二世疑惑着看着赵高,心想他离得老年痴呆的年龄还差的远啊,于是摇头大笑:“丞相开玩笑邪,谓鹿为马?”
可是赵高非说它是一匹马,并牵到群臣面前让他们一个一个辨认。
为秦始皇统一天下立下过赫赫功勋的衮衮诸公们全被这个高深的问题给难住了,有的胆小鬼吓得不敢回答,有的蠢人想了半天脑袋还是没转过弯来只好说它是鹿,更多的聪明人在片刻的迟疑后开始大声疾呼:这明明就是一匹马嘛,好马,好马呀!
赵高把指鹿为鹿的人全杀了。
从此,群臣再无一人敢逆赵高的意,赵高说什么,就是什么,就算放屁,也是香的。
而秦二世经此一事,不但没有怀疑赵高,反而认为自己神经有毛病,从此再不敢上朝,天天在上林苑游玩射猎,刚开始还只射些兔子之类,到后来竟发展成射起活人来——如果说秦二世从前还有些许理智,到这会儿也被赵高忽悠成了一个真的神经病。
李敖先生有句说的好:古代的皇宫可算是一种畸形的结合——有成千上万的女性生殖器,有上千上百的没有生殖器,却只有皇帝一个人有男性生殖器——然而这唯一拥有男性生殖器的人却往往反被没有这件珍贵物件儿的妇人与太监们玩弄于鼓掌之上,这可真是历史的绝妙讽刺。
其实赵高此举,虽看似荒诞,但仍算是法家中“术”的一种,主要目的就是测试自己的权威究竟到了何种地步。比如当初秦相吕不韦为《吕氏春秋》悬赏“一字千金”挑错,也是抱着同样的心思。就如鹿不可能是马,一本书也不可能一个错误都没有(注2),只不过没人敢提出来罢了。
搞定群臣之后,赵高下一步就要对付章邯了。章邯坐拥数十万大军,万一哪天兴起,杀进咸阳城来个“清君侧”,那赵高可得吃不了兜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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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这篇奏章可以说是一篇千古奇文,其中尽显专制法家的变态与无耻,且更可见李斯在政治上之无底线(当然,赵高比他更没底线,底线就是浮云)。这里便摘录其中一句“名言”,以飨读者:“且夫俭节仁义之人立于朝,则荒肆之乐辍矣;谏说论理之臣间于侧,则流漫之志诎矣;烈士死节之行显于世,则淫康之虞废矣。故明主能外此三者。”意思说如果朝中有节俭仁义之臣,君主就不能荒淫纵乐;朝中有刚正不阿之臣,君主就不能胡作非为;朝中如果有烈士死节之臣,则君主就不能花天酒地。所以明君知道远离这三种人。
注2:东汉末年经学家高诱注《吕氏春秋》,就从中挑出了11处错误。它们有的是字句和称谓的错,有的是事实上的出入,换句话说,都是硬伤,洗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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