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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带诏”事件,可谓是一桩历史“迷案”。
史载,建安五年(公元200年),董承称接受献帝密诏,与种辑、吴硕、王服、刘备等人密谋诛杀曹操,事败,除刘备之外,其余皆被曹操处死。这件震动当时汉朝朝野的大事,是汉末三国历史走向的一个重要转折点:曹操借此一举铲除了汉廷中几乎所有的反对派,从而完成了对大汉话语权的掌控,成为名副其实的汉帝国“代言人”;而长期蛰伏于曹操羽翼之下的刘备则据徐州反曹,由此正式与曹氏集团决裂,并拉开了曹刘两家几十年“决斗史”的序幕。
然而,对于这样一个十分重要的历史事件,各路史家在叙述时却产生了相当的分歧。而分歧的焦点,就在于汉献帝究竟有没有授予过董承等人讨曹的“衣带诏”。因此,关于“衣带诏”的真伪,一直都充满了争议。那么,“衣带诏”事件的真实性究竟如何?那封所谓的“讨曹诏书”,究竟存不存在呢?
刘协(181年4月2日—234年4月21日),即汉献帝
史书用字的推敲
我们先来看正史在谈及这一事件时的描述:
“(建安)五年春正月,车骑将军董承、偏将军王服、越骑校尉种辑受密诏诛曹操。”(《后汉书•献帝纪》)
“初,车骑将军董承称受帝衣带中密诏,与刘备谋诛曹操。”(《资治通鉴》卷六十三)
可以看出,《后汉书》在记载此事时的用字十分肯定,“受密诏”三字直接点明董承等人接到了汉献帝要求诛杀曹操的密诏。然而,在《三国志》和《资治通鉴》中,作者下笔却显得有些含混不清。前者一个“辞”,后者一个“称”,都表示董承只是自己声明得到过讨曹密诏,但其是否是由献帝授予则未作论断。
董承(?~200年),字号不详,冀州河间人(今河北省献县)人
我们知道,史学家在作史时,不可能真正做到完全客观、写实地还原史事。受其所处时代、舆论和政治形势的影响,即便是再秉笔直书的人,其作品也难免会被打上鲜明的“环境烙印”。
《后汉书》成书于南朝宋时期,而南朝宋的统治者恰恰以汉室后裔自居。南朝宋时有一部著名的笔记小说《世说新语》,其中就满是对曹氏集团及曹氏父子的各种明讥暗讽,著名的“七步成诗”便出自于此。在这种大的舆论氛围下,《后汉书》所持立场也就可想而知:曹操受封魏公、魏王,无论是程序还是事实进程上,都有来自献帝明确的廷议、策命和诏令。
但范晔在《后汉书》中均记载为 “(操)自立为魏公”“自进号为魏王”。很明显,范晔就是要用这样的表述,来抨击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做法,贬损曹魏政权的合法性。而在成书早于《后汉书》的《后汉纪》(东晋袁宏著)中,便表达了和范晔完全不同的意思:
“五年春正月壬午,车骑将军董承、偏将军王服谋杀曹操,发觉,伏诛。初,承与刘备同谋,未发而备出。”(《后汉纪》卷二十九)
《后汉书》是一部记载东汉历史的纪传体史书
可见,就“衣带诏”这件事来说,笔者认为《后汉书》作为史料的参考价值不比上《三国志》。要知道,司马光的治史态度之严谨是世所公知的,其组织编纂《资治通鉴》的目的,就是要写出一部对治国平天下具有深度借鉴意义的“帝王之书”。因此后世学者普遍认为,从对真实性的追求这个角度来讲,《资治通鉴》在传统史书中已经做到了极致。
而在选择“衣带诏”的相关史料时,司马光摒弃了《后汉书》之说,而取与《三国志》相似的措辞,其对“衣带诏”真实性的态度由此可知。《三国志》《资治通鉴》以含混不清的用字所表达的,其实就是认为所谓“衣带诏”,是董承自己“炮制”的,与献帝无关。
《三国志》,二十四史之一,是由西晋史学家陈寿所著
当事人的证据
当然,前文所述的通过对史料用字的推敲,并不足以作为有无“衣带诏”的决定性证据。那么,这一事件的当事人有没有留下什么蛛丝马迹,以使我们能够看清事件的本质呢?
我们知道,这种“衣带诏”,是不可能留下来的。假设其真的存在,董承等人事泄后,出于自保或保护献帝的考虑,首先要做的就是销毁此诏;即便其没有被董承等销毁而是抢先被曹操获得,那么此诏明显不利其实施“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政策,所以在处理完董承等人后,曹操也是要销毁这封诏书的。而参与此事的人,除曹操外,均被处死;曹操自己对此事的论断或说法,自然也不能让所有人,或者说至少让那些心念汉室的人服气。
董承已死,曹操的话又不能信,那么还有谁的言行可以用来断定“衣带诏”的真假——当然有,那就是在这一事件中躲过曹操屠刀的刘备。
曹操(155年-220年),魏武帝
无论是《资治通鉴》里的“与刘备谋诛曹操”,还是《后汉纪》里的“承与刘备同谋”,不难看出,刘备是这一事件的一个主要参与者。因此假定真有这么一个“讨曹诏书”,那么作为“受诏反曹”的骨干,刘备肯定对诏书的内容一清二楚。
然而翻遍现有史料,在所有和刘备有关的对话、书信、奏表中,尤其是在关于其讨贼、伐曹的言论中,竟找不到一丝刘备对诏书内容的引用。这就不能不令人感到奇怪:刘皇叔标榜的政治主张和用以积累人望的口号便是灭曹兴汉,献帝给予其讨曹的诏书便是最具有利用价值和象征意义的政治资本,如果将其内容公之于天下,一来可彰显曹操胁迫天子、无人臣之礼的罪恶,二来可号召天下心存汉室的英雄豪杰与其共襄反曹大业,这对于刘备日后的事业可谓百利而无一害。
然而终刘备之一生,他也不曾说过有关诏书内容的只言片语,这就很难令人信服地认为献帝的“衣带诏”是真有其物。
刘备(161年-223年)
另外,后来刘备自立为汉中王时,虽然提到“(臣)与车骑将军董承同谋诛操,将安国家,克宁旧都。会承机事不密,令操游魂得遂长恶,残泯海内……臣昔与车骑将军董承图谋讨操,机事不密,承见陷害”(《三国志·蜀书·先主传》),但却没有提到“衣带诏”。
要知道,如果真有献帝所赐的“衣带诏”,这便等同于得到皇命的授权,是实实在在的“奉辞伐罪”,不但可以极大地削弱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效应,更能够彰显自己反曹行动的合乎天理人情。
然而即便如此,刘备在最需要这道“衣带诏”的时候,却没有任何表示(连说个假话声称自己得到过也没有),“衣带诏”的真实与否可见一斑。
董卓(?-192年5月22日),字仲颖
客观环境是否允许
从当时的客观环境来说,献帝确有一定的除曹动机。建安五年时,汉献帝已经19岁,早就不是当年被董卓把玩在手心里的那个小孩。面对曹操的擅权,心智已经逐渐成熟的献帝肯定是不满的。而在献帝的身边,也聚集着一批类似董承、刘备这样的反曹分子,他们或心系汉室,或不满大权独归曹操,都有欲和曹操“斗一斗”的想法。
而且考虑到当时袁绍占据青、幽、冀、并四州,韩遂、马腾占据凉州,刘表占据荆州,刘璋占据益州,孙策占据江东,袁术占据淮南,曹操的势力还没有到后来那种“此诚不可与之争锋”的程度,所以这在客观上也可能给献帝反曹注入一针强心剂。
袁绍(?-202年6月28日),字本初
但是,献帝并不是个像高贵乡公曹髦那样的愣头青。《后汉书·献帝纪》记载:“操后以事入见殿中,帝不任其愤,因曰:‘君若能相辅,则厚;不尔,幸垂恩相舍。’操失色,俯仰求出。旧仪,三公领兵朝见,令虎贲执刃挟之。操出,顾左右,汗流浃背,自后不敢复朝请。”可见,面对怒气冲天的皇帝及环列于殿宇间的虎贲卫士,即便是曹操也会汗流浃背。
如果献帝就此命武士直接擒杀曹操,又有何难?但是,在擒杀曹操后,这个局面怎么收拾,就太难太难了。凭当时献帝的力量,不可能直接接管曹操的地盘,曹氏旧将势必会推举出一位曹氏继承人,进而举兵反叛;而当京城出现权力真空时,四方诸侯也必定蠢蠢欲动,难保不出现像李傕、郭汜那样直接带兵入京、继续挟持汉献帝当傀儡的人。
所以,献帝一定明白,无论能否杀曹,自己都很难摆脱受制于人的命运。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他会不会诏令董承、刘备等人带兵勤王?且不说董承、种辑、王服等人手中的兵马本就有限,刘备更是在袭杀车胄占据徐州后才略微有了一点抗曹的资本。所以,除掉曹操后如何掌控后曹操时代的政治局势,献帝是没有准备的,甚至可以说根本就没想过。如此,他又怎么可能一纸密诏就让几个将军去密谋除掉权倾朝野的当朝第一重臣?
所以,笔者认为,通过分析现有史料,所谓汉献帝的“衣带诏”,其实应该是不存在的,它大概率只是董承等人的自编自导而已。退一步说,即便真的有,乃至于董承等人“奉辞伐罪”宣告成功,也不过是引发一场与“李郭交兵”一样的大动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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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后汉书•献帝纪》、《三国志•蜀书•先主传》、《献帝起居注》、《后汉纪》卷二十九、《资治通鉴》卷六十三
[2]饶胜文 《大汉帝国在巴蜀:蜀汉天命的振扬与沉坠》
[3]吕思勉 《中国大历史》
[4]田余庆 《秦汉魏晋史微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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