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胥吏之害,甚于猛虎

www.creaders.net | 2025-07-20 18:44:08  历史其实挺有趣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嘉庆十九年,安徽宿州。

宿州人陈秀文,在当地还算是殷实之家,日子过得不错,陈老兄良田有百亩,房屋数十间,而且都是商用房,是临街旺铺,只是陈秀文身体不好,找郎中看过,说他不宜太过操劳,所以他地虽然多,但是都没种,都租出去了,商铺多,他也一桩生意没做,而是全都盘给了别人。

这几间房子里,有间比较小的,被当地人李青渠租下,开了一间榨油坊,年租金,是十八千文。

陈秀文还比较讲究,知道李青渠干的是小本生意,所以是先租用,后交钱,什么意思呢,意思就是你可以先租着,一年之后你赚钱了,你再付给我房租。

可以说,陈秀文是个好人,当然本身他也有钱,爱帮助别人,颇有孟尝之风。

只是,李青渠嘉庆十九年八月租的房子,开的榨油坊,生意实在不怎么样,到了当年的年底就停业关张了,就不干了。

从八月到十二月,这是五个月,一年租金是十八千文,那么一个月的租金就是一点五千文,五个月就是七点五千文,当然实际上最开始约定好了是租一年,那么不管你实际上租用了这房子几个月,你都应该给人家陈秀文十八千文,但是陈秀文很仗义,房租的租金,就只收五个月的。

这期间,李青渠没少麻烦人家陈秀文,榨油的机器坏了,李青渠请求陈秀文找人来修,购买原料,买农作物,李青渠一时没钱,也是找陈秀文借的,反正这五个多月以来,李青渠里里外外借了陈秀文不少钱。

陈秀文这人呐,真是不错,借钱就给,而且还不涨利,到最后一汇算,算上房租和借的钱,巧了,正好是十八千文。

图片(名士之风 陈秀文)

十八千文,其实钱不多,但是李青渠投资失败,他拿不出钱来了,于是他只好找到陈秀文,说陈哥啊,欠你的钱我一时半会还不上,你能不能容我两个月?

陈秀文说多大点事儿,两个月就两个月,你别着急,慢慢筹钱去吧。

债主能容你,你就偷着乐吧,可这李青渠,他是蹬鼻子上脸,没钱他不还,有钱他还不还,两个月之后,陈秀文找他,他玩消失,再过两个月,陈秀文偶然在街上碰到他,叫他还钱,他耍无赖,说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陈秀文是儒雅之士,不愿意跟他一般计较,只好长叹一声,说那我再宽限你两个月,结果这一宽限,就宽限到了嘉庆二十年的十月,李青渠还是没有还钱的意思,那陈秀文有钱是有钱,可人家的钱也是挣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怎么能不给呢?

陈秀文没办法,只好一纸诉状,把李青渠告上了衙门。

陈秀文提告,接手这个案子的,是宿州的州同胡炜。(知州当时不在)

图片(州同审案 胡炜)

州同,是清朝地方衙门里知州的副职,属于是宿州的分管领导,实际上当时胡炜干的这个知州,主要负责民生工作,管钱粮和水利的,民事纠纷,法律案件不需要他来负责,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他还是把这个案子给接了过来,并且派出了衙门里的衙役张灿和李义去传唤李青渠到案。

李青渠到了衙门之后,还是一副无赖样,胡炜说情况我都了解了,陈秀文给本官提供了租房的凭证,借钱的借条,这白纸黑字写的清清楚楚,你怎么不还钱呢?

李青渠振振有词,他说大人明鉴,我呢,我不是不还钱,而是因为我开这个榨油坊啊,我不是自己开的,我有个伙计,叫做郑大士,这郑大士也可以说是我的合伙人,我俩一起搞的这个事业,现在赔钱了,欠钱了,这钱不能我自己还,而应该我和郑大士一起还,我这不是等他呢么。

李青渠说的这个郑大士,确有其人,但是当时不在宿州,等于说新出现的这个涉案人他无法到场,也就无法问讯,案件也难以推进。

胡炜一看,说这样啊,那原告和被告就都先回去,等到郑大士回来了,本官再升堂,再叫你们过来问话。

因为只是财物纠纷嘛,不涉及匪盗杀伤,所以衙门没有关押李青渠,而且古代有路引制度,既然成了涉案人,李青渠暂时也离不开宿州,不怕他跑,所以胡炜一边退堂,一边就让大家都回家等消息。

胡炜退堂之后,没来得及休息,因为宿州处于淮河流域嘛,水情比较多,当天宿州下边的一个河流发了水,胡炜要到现场去督办河务,所以他就走了。

胡炜是走了,但是这帮衙役,师爷,书吏啊,这些配合胡炜升这次堂的衙门里的小吏,他们很不满意。

为什么呢?因为这些人,他们都是胡炜临时找来的。

怎么说临时呢,刚才我们说,这胡炜他是分管民生工作的州同,这案子就不该他办,可是他非要办,那么他就得把衙门里的这些小吏动员起来。

要把衙役找来,让他们捉人拿人,要把书吏找来,让他在一旁记录,当然平时知州办案,也是这么一个流程,但是知州每次办完案子,都是会给钱的,相当于是给手底下这帮人开劳务费用。

哎,别小瞧这帮小吏,他们都是本地人,家族传承,世代为吏,是父传子,子传孙,你知州啊,县令啊,你不过是流官,你是外地来的,你不熟悉当地的情况,你要坐稳这个位置,你既要提防着他们,还得重用着他们,你成天的使唤人家,你不给人家钱,那能行吗?那不行。

但是,州同胡炜他不懂这个规律,他以前没办过案子,退堂之后他是走了, 可一个叫做刘元的衙役,他不乐意了。

为啥不乐意,就因为没挣到钱。

这刘元啊,他是个坏种,他立刻就找到另外一个衙役张灿,说张啊,反正现在上官不在衙门,他让咱们放人,咱们就是不放人,他也不知道,白天升堂他是威风了,可却苦得兄弟们劳累,现在咱们把陈秀文和李青渠扣下,讹诈他们点钱花花,你意下如何?

张灿说好啊,你这办法太好了,有钱谁不挣啊?

干脆,这哥俩把陈秀文和李青渠都套上枷锁,秘密关押到了城外的一处土地庙里,并在土地庙中敲诈两人,让两个人赶紧交钱,免得受苦。

图片(欠钱不还 李青渠)

刘元和张灿这头正要钱呢,衙门里的书吏丁玉太闻风而动,他说你俩要钱,也得给我要一份啊,我这笔墨纸砚的一顿伺候,我也得有劳务费用,我不能白干啊,于是丁玉太要求,让陈秀文和李青渠给自己“润笔费”。

之前陈秀文找李青渠要钱,李青渠口口声声说没钱,这回被关到土地庙里,他老实了,衙役让他掏钱,他马上就掏出六百文来孝敬,可见他不是没钱,他就是道德败坏,人品不行,就是想要做老赖。

李青渠掏钱了,刘元和张灿就把李青渠给放了,毕竟他们的目的就是谋财,而不是害命,陈秀文说不就是钱嘛,我有钱,我给你们。

俩衙役说,既然有钱,那就掏钱吧?

陈秀文说我有钱是有钱,可是我没带在身上啊,你们把我放了,我回家给你们拿。

别人说这话,有可能是在骗人,你把他放了,他就逃走了,但是陈秀文说这个话,您放一百个心,因为他真的是很有钱,而且他从来就是一个不吝钱财的人,你把他放回家,他肯定是一准给你送钱来。

但是,刘元和张灿,小人也,鼠目寸光,说那不行,你空口无凭,我们凭什么相信你啊?逼得陈秀文没办法,只好把自己身上穿的一件衣服脱了下来,敬送给两位衙役。

俩衙役把衣服拿出去,送到当铺,当了二百文钱,但他们还不打算放人,因为挨千刀的李青渠给了六百文嘛,他俩觉得二百文太少了,还想接着要。

陈秀文说,你看,我一件衣服就值二百文,我家里还有地,还有房子,我很富裕,两位官差只要放我回家,别说两百文,就算是两百两也有得。

衙役一合计,是这么个道理,于是就打算先把陈秀文放回家去,但是,书吏丁玉太不干,他特别叮嘱这两个衙役,说绝对不能释放陈秀文,必须让他先掏钱,掏钱了才能放。

被丁玉太这么一说,俩衙役本来要放人,又不放了,把陈秀文扣在土地庙,说什么也不让他走。

您说说,这世间哪有这样的道理?人家陈秀文是原告,没有任何罪过,你凭什么扣着人家不让人家走,你是官差也不行啊,你这是非法拘禁啊对不对。

陈秀文也觉得很生气,李青渠欠了自己钱,衙门没给解决不说,他能走,自己却不能走,自己不仅不能走,自己还得掏钱,自己在宿州也算是乡绅阶级,是有头有脸的人物,现在莫名其妙的被扣在土地庙,这算怎么回事儿?

图片(胥吏之害 刘元)

一向好脾气的陈秀文到这一刻,他终于爆发了,兔子急了还咬人呢,你这么欺负老实人,他到最后肯定是受不了,于是他说:

我是原告,我没有罪过,却被扣在这里,传出去我没面子,我没法做人了,你们赶紧把我放了,不然我就和你们拼命!

俩衙役对陈秀文的这番话,那是嗤之以鼻,心说你一个穷酸腐儒,你还拼命,你有那个胆量吗?再说我们都是官差,你胆敢造次?

衙役刘元是哈哈大笑,说你别整没用的,你一天不给钱,我们就一天不放你走。

之前我们说,陈秀文身体不好,常年患病,那他患的是什么病呢?是一种疯病,就是精神有时候会不太好,情绪不能太激动。

眼下这俩衙役,是欺人太甚,陈秀文气的是抓心挠肝,他忍无可忍,当即病状发作,一时情急智短,竟然抄起土地庙中的一杆铁枪,狠狠的扎向自己的腹部,噗嗤一声是鲜血横流,肠子都掉了出来,最后,陈秀文是踉跄几步,抽搐一阵,倒地不起,几分钟时间人就死了。

可怜这陈秀文,他性本良善,又乐善好施,一辈子也没做过什么坏事,这回告状,也不是诬告,只是为了讨回本该属于自己的钱,没成想遭此巨祸,血染神祠,肠断荒郊,真是呜呼哀哉!

人死了,刘元和张灿慌了,因为这案子目前还没结束,等到州同胡大人回来,肯定还要升堂再审,到时候陈秀文活不见人,可如何是好?

俩人一合计,干脆,把陈秀文抬上担架,盖上白布,对外宣称,说这陈秀文啊,送他回去的时候,他发病了,昏迷了,我们要把他送到一处安静的寺庙中修养。

宿州城外,两座庙宇,一座土地庙,一座佛寺,俩衙役打算把陈秀文送到佛寺中,等到第二天有人发现陈秀文已死,他们就推说是陈秀文要债不成,急火攻心,在佛寺里自裁而死的,这么一来,他们私自羁押陈秀文的事情就能被遮掩过去,陈秀文因他们威逼而死,自然也就不存在了。

但是刘元和张灿没想到,俩人要把陈秀文抬到佛寺的时候,佛寺的和尚却拦着不让进。

一般这和尚啊,道士啊都对医术有研究,都会治点病,佛寺的和尚一眼就看出来了,这哪儿是病人啊,这是死人啊,肯定不能让你进来,让你进来,以后发生什么事儿,我们不得有连带责任啊?

佛寺进不去,刘元和张灿也没办法了,只好趁着天黑把陈秀文的尸体往佛寺门口一扔,走了。

朱红的寺门紧闭,门楣上悬着的灯笼在风中摇曳,青灯古佛,不忍看人间疾苦,长明灯的火苗跳动,映照着鎏金佛像低垂的眼,悲悯而沉默,可佛像只是佛像,它流不出一滴眼泪。

死者已经死去,生者又该如何承受痛苦?

图片(佛像)

陈秀文的尸体很快被人发现,陈秀文的弟弟,叫做陈日绳,我们知道陈家是比较有钱的,在当地有点势力背景,陈日绳派人四下调查,很快就查明,是衙门里的几个恶吏逼死了自己的弟弟,于是他写好诉状,直接就把刘元等人给告了。

这个时候,衙门里的一把手,宿州的知州,叫做刘用锡,正好他回来了,那这个案子就到了刘用锡的手里。

刘用锡一看,头也大,因为这案子自己竟然毫不知情,是州同胡炜违规操作,擅自审理的,现在闹出了人命,实在不好收场。

刘用锡一寻思,陈日绳告的就是衙门里的这些小吏,那自己再审,还要用到这些小吏,底下人作奸犯科,沆瀣一气,指定是不能再用了,所以他把这个案子移交给了上级凤阳府,让凤阳府来审理的同时,又逐级报送,请都察院,大理寺和刑部来定夺。

要说这个刘用锡,人还是比较实在的,其实他完全可以按下不表,或者在内部自行消化处理,就算是把刘元,王灿等人杀了,只要事情不惊动朝廷,那就不算大事儿,因为这毕竟是人命案,死了人,到最后追责,追来追去就会追到自己的身上,自己这个知州总要负领导不力的责任,但是刘用锡没有这么干,他大大方方的把案情公之于众,请朝廷定夺。

查阅当时的文献,我们可以得知,主犯刘元王灿“勒索钱财致人死亡,不论勒索数额多少,判处绞刑”,秋后处决。

书吏丁玉太,被认定为从犯,判处杖刑一百,流放三千里,基本上和死刑也差不多了,古代还没有人能在杖刑下挺到一百还能活的记录,何况还要流放三千里。

至于不该他办,他非要办这个案子的州同胡炜,也被治了个审案不力之罪,被革职拿下,贬为平民。

最后是欠钱不还的李青渠,朝廷本来也要治他的罪,但这哥们非常有前瞻性,陈秀文被逼死的同时,他返回家中,竟然患了怪病,没两天就病死了。

这黄泉路上,不知道陈秀文与李青渠能否相遇,一个带着未解的悲愤,一个揣着难偿的债孽,说到底,何至于此,这本应是一桩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债务纠纷案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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